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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阚树林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2/27
赵依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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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
阚树林同志为社区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刘玉照同志为社会学院副院长;
卢志国同志为图书馆副馆长。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时间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其中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阚树林同志的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海东同志的社会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4年1月7日
上一条:
关于沈龙骥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山鸣峰等三位同志职务延聘的通知
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党政办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邮政编码:200444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监察处
部门负责人:滕云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