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阚树林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2/27  赵依群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
阚树林同志为社区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刘玉照同志为社会学院副院长;
卢志国同志为图书馆副馆长。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时间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其中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阚树林同志的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海东同志的社会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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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山鸣峰等三位同志职务延聘的通知

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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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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