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我校召开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部署视频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龚思怡,校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组织处处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张洁等出席会议,学院(系)党务干部、职能部处、系统单位中层干部和二级党组织组织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副处长于伟主持。
会上,于伟首先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对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涉及的六项变化、往年填报过程中的易错易漏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说明。
龚思怡副书记、副校长通报了2019年我校报告查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整体情况,分析了填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就高质量、高标准推进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法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二是要加强组织实施,从严审核把关。组织人事部及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对领导干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填报清晰、规范、完整。三是要强化处理问责,维护纪律刚性。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严肃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