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管理学院办学点第五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认真组织好学院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此计划。党史知识培训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等系统教育,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员的时代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
二、培训内容
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六个专题:
1.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
2.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3.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5.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6.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新)
2.《新世纪高校党员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
4.《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十七大报告》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6.《中共党史知识读本》
四、培训要求
1.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如缺席超过1/3,将不能结业,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各组组长要严肃对待,认真做好记录。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课后认真自学,自学时间不少于24学时;积极思考,培训结束时要理论联系实际写好学习小结(约1500字)。
3.认真组织课后讨论,要围绕思考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组长做好讨论记录。
4.培训过程中的集中讨论时间不少于12学时。
5.学员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成绩组成,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学习成绩不合格者,需参加下次培训。
6.凡是培训过程中,不能严肃认真对待上课、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如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处,考试成绩作废,取消资格,进入一年期的观察阶段,如果一年之内表现积极,方有可能参加下次的培训。观察期表现不良者,取消参加培训资格。
五、培训思考题(暨讨论参考题)
1.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你认为,大学生党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3.对照党员标准,你认为自己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其根源是什么?
4.通过此次培训班的学习,你认为自身有哪些提高?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地点
|
12月10日
|
开班典礼
|
学院学生党总支
|
DJ104
|
12月10日——1月6日
|
各支部分支部组织学习、讨论
(重点讨论、学习科学发展观)
|
各支部
(各支部辅导员具体指导)
|
待定
|
1月7日
|
党史培训班考试
|
学院学生党总支
|
待定
|
2月下旬
|
结业典礼
|
学院学生党总支
|
东区115
|
上大党校管理学院办学点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