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自强教授”聘请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0/05/19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拓展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优秀专家学者资源,提升学校的人才队伍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储备和引进力度,努力实现把上海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学校决定实施上海大学"自强教授"岗位聘请计划,主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短期工作。"自强教授"的聘请将由学校和学院(部门)共同提供资助,其中学校每年资助二十个左右"自强讲座教授、自强特聘教授、自强教授"岗位。学校资助名额将在尽可能扩大学院、部门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先重点资助学校层面的各类公共性服务平台的聘请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聘请对象
1、国内专家: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内杰出学者、著名教授。
2、国外专家:国际杰出学者、著名教授以及国外著名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聘请程序
1、各学院(部门)根据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拟聘人选和工作内容,填写《上海大学自强教授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外国籍专家需先报送外事处审批。)
2、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后,上报分管校长审批。
3、人事处师资科将学校审批意见反馈给申报学院(部门),学院(部门)向拟聘者发出正式邀请函,并负责来校后生活的接待和工作的安排实施。
4、"自强教授"岗位工作结束后,本人需提交一份工作小结,经学院(部门)签字盖章认可,报送人事处备案,并填写《自强教授岗位津贴表》,领取相应岗位津贴。对工作时间较长的"自强教授",岗位津贴可提前按月领取。
三、待遇规定
1、津贴标准
国内专家津贴标准                       单位:元
标准
类别              
学校提供住宿
不要求提供住宿
周薪
月薪
周薪
月薪
自强讲座教授
院士、杰出学者
1500
6000
2500
10000
自强特聘教授
著名教授
1000
4000
1750
7000
国外专家津贴标准                       单位:元
标准
类别               
学校提供住宿
不要求提供住宿
周薪
月薪
周薪
月薪
自强讲座教授
国际杰出学者
3500
14000
5000
20000
自强特聘教授
著名教授
2500
10000
3750
15000
自强教授
教授、国外企业(公司)高级技术人员
1500
6000
2500
10000
2、学校为国内专家提供国内往返旅费,为国外专家提供双程经济舱国际旅费的一半(另外一半可由专家本人、聘请人或学院(部门)提供)。
3、国外专家在校工作期间,临时有病去校医院就医,医疗费由学校承担;大病由其本人医疗保险解决。
四、其他事宜
1、"自强教授"在聘请期间,有义务和责任向学校推荐学术造诣深厚或发展潜力突出、在相关领域的学术成就已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层次创新性人才,以进一步增强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储备、引进和培养工作。
2、根据"自强教授"的实际工作成就,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及上海市"东方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岗位。
3、"自强教授"每年来校工作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月以上,对"自强讲座教授",每年单次来校工作时间可在一周以上。
4、"自强教授"来校工作的经费由学校专项基金中列支。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6、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  海  大  学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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