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及归档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0/05/19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以及上海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要求,以及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手续进行了修订,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一:上海大学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
附件二:上海大学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上  海  大  学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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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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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政编码: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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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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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