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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上海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的规定》和《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的规定
附件2: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上 海 大 学
2014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