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关于外卖送餐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2/16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关于外卖送餐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外来人员的综合管理,保障校园秩序的安全稳定,确保我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校园交通安全,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将于2016年1月4日起对所有进入校园的外卖送餐车辆及人员实施登记准入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凡需要在我校嘉定校区开展外卖送餐业务的从业公司(个人),需由负责人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负责人及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武保处进行申领"外卖送餐进出校园许可证",并签署相关承诺书(相关内容详见我校武保处网站),经武保处审核合格后发证。每个从业公司或个人发放2张"外卖送餐进出校园许可证"。从2016年1月4日起,未申领"外卖送餐进出校园许可证"的,任何公司(个人)不得进入校园从事外卖送餐业务。
办证地址:嘉定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武保处(嘉定校区)201室
办证时间:2015年12月17日起,每周二、周四,下午1:00-4:00
联系电话:69982400          
2、进出校园的外卖送餐人员,必须佩戴我校武保处核发的"外卖送餐进出校园许可证"和穿着规定样式的马甲。"许可证"和马甲不得转借。
3、"许可证"实行年审制。每年的12月31日为办理审核换证的截止日期。
4、经登记审核通过的从业公司(个人)的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相关网站上公示,便于我校师生员工查阅、订餐及监督。
5、从业公司(个人)应文明规范经营,连续被师生投诉三次并经查实的,给予该从业公司(个人)一次警告,须接受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在我校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凡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的,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我校的外卖送餐业务资格。
6、外卖送餐人员不得进入楼宇内配送,应与订餐者电话联系,由订餐者下楼自取。
7、外卖送餐人员驾驶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5公里,并主动避让行人及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驾驶燃油或燃气车辆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车辆需听从武保处工作人员的指挥;车辆进入校区损坏公物、绿化等应照价赔偿。
8、武保处工作人员有权对外卖送餐人员进行相关检查,被询问人员必须予以配合。
 
上海大学武保处(嘉定校区)
20151214

上一条:上海大学校本部关于加强外卖配送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已登记备案外卖单位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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