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出国护照、边境证程序

创建时间:  2006/06/22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1)户籍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申办护照或申办边境证,须先申办户籍证明(请见申办户籍证明程序),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出国护照办理。申办边境证的,到集体户口所在校区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本市户籍的学生申办护照或申办边境证程序,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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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