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  2021/10/19  张桂杰   浏览次数:   返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落实出资人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评审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应将战略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将主要经济指标按年度落实到财务预算中。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围绕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开展,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对预算年度内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以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合理、有效组织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第五条 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中,贯彻“预算绩效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现代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引导企业对资源进行科学分配,加强资源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心,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第六条 资产公司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责任考核体系。

第七条 各企业应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或细则),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预算管理。

第二章 企业预算管理责任机构

第八条 企业董事会为预算工作的决策机构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确定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二)审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三)协调解决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第九条 企业经营班子为其预算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企业的财务预算编制,并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严格执行批准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将财务预算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三)在预算执行和控制过程中,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董事会提出财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总结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第十条 企业财务部门为财务预算工作机构,负责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

(二)分析和监督企业内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财务预算情况,并及时向经营班子汇报;

(三)编制财务预算调整方案,协助解决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 资产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公司本部预算和总预算的编制,对下属各企业相关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和审核;下属各企业应配合资产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资产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资产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有权跟踪监督各企业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 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企业经营班子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制定本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各类预算指标(初次测算)以及总预算指标;

(二)企业各个部门分解子目标、预算指标,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上交企业经营班子审查;

(三)企业经营班子审查后将修订意见反馈各部门;

(四)企业在各部门预算报告的基础上,正式编制企业预算报告。编制企业预算报告有一个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的编制过程。

(五)一般情况下,每年12月20日前,各下属企业将本年度预算报告初稿上报资产公司。

(六)资产公司根据企业上报的预算初稿提出调整意见并通知企业。各企业每年在1月10日前将修改后的预算报告上报资产公司。

(七)各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经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应及时形成决议,于2月底前报送资产公司。对初步预算作了调整的,应同时报送调整后的预算报告。上报的预算资料包括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两种类型。

第四章 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内容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合理设计基础指标体系,注重预算指标相互衔接。

第十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预算报表和预算情况说明书。预算报表、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具体按照上海市国资委和财政局的统一要求编制。

(一)企业预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预算表、利润预算表、现金流量预算表、所有者权益变动预算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成本费用预算表、人工成本预算表和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等国资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整套报表。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市教委和国资委要求分类、分条目逐一说明。

第十五条 企业应撰写财务预算分析报告,并在董事会上审议,财务预算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情况及预算编制基础。

(二)预算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指宏观及微观经济形势对本企业的影响,本企业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决策。

(三)预算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对利润表及其二级科目与上年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收入、成本、费用及二级科目增减的主要因素;本年度企业销售利润率、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主要指标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四)为实现企业中长期规划,当年所开展的专项工作目标及所对应的预算支出情况。

(五)企业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增减情况。

(六)预算年度内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说明。

(七)预期的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单项业务投入绩

效目标等。

第五章 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检查和调整

第十六条 财务预算具有严肃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预算出现较大偏差,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首力解决。

第十八条 企业应明确预算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力的保证。

第十八条 预算检查

(一)资产公司对本单位各部门和下属各企业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资产公司将会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抽查或集中检查。

(二)中期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每年9月初,各企业对当年1-8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上报资产公司集中检查。

(三)中期预算执行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8月底利润表各项目及二级科目与上年同期数的对比分析,以及全年预算数的完成百分比分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预测10-12月份各项目的发生数情况,提高全年财务预算准确性。

第十九条 预算调整

(一)每年9月初,企业根据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向资产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预算调整书面报告:

(1)主要财务指标的调整情况,包括利润表全年预算调整数及二级科目预算调整数;

(2)调整的原因;

(3)预计执行情况及保障措施。

(二)资产公司对出现偏差较大的项目应协调有关部门和下属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必须调整预算时,企业应及时编制、上报预算调整方案及调整后的年度预算,由资产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授权审批程序组织审批。

第六章 企业财务决算的编制

第二十条 次年1月底前,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编制的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年度中期批准修订的财务预算与全年实际经营活动情况,编制上报上年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和财政局的要求编报,主要由财务决算报表、会计附注、财务决算情况说明书等组成。

第二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市教委和国资委的要求分类、分项目逐条说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撰写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并在董事会上审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说明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纳入合并的企业及从事的业务。

(二)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利润表各项目及二级科目与上年数、预算数对比分析,说明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企业主要业务板块的产量指标对比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主要指标与上年数、预算数对比分析。

(三)说明预算外的大笔支出,并附通过董事会决议或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资料。

(四)企业本年新增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审批程序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企业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增减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单项业务投入绩效目标等。

第七章 预算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 加强预算绩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以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五条 资产公司聘请校内、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家对企业进行预算绩效评审。企业预算绩效评审每年在1月份进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绩效完成情况与企业经营者考核、薪酬发放相挂钩。次年1月份,先由各企业自测完成情况,交资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形成资产公司绩效考核意见,再交企业董事会作为总经理薪酬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各企业应建立成本费用绩效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评价的工作机制,提高单位成本费用支出利润率,建立奖惩制度,引导部门、员工做好成本、费用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 推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于科技研发、固定资产投入等适宜单独立项核算的项目,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做到用钱有目标,无效必问责。

第三十条 资产公司对于预算绩效管理成绩突出的企业实行单项奖励制度,表彰相关的预算绩效管理部门、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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