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内〔2026〕83号
上海大学关于杨昕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26年5月26日校党委四届6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杨昕昕为本科生院副院长、实验实践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诸颖为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潘晓敏为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玄伟东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贾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群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聘任制),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奎为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袁曾为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富旭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任命林琳为上海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企业家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昕昕的本科生院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