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杨昕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6/29  洒强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26〕83号



上海大学关于杨昕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26年5月26日校党委四届6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杨昕昕为本科生院副院长、实验实践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诸颖为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潘晓敏为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玄伟东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贾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群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聘任制),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奎为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袁曾为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富旭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任命林琳为上海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企业家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昕昕的本科生院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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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王岭山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