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后勤集团饮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  2021/10/15  舒畅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饮服中心设安全卫生监督部由中心副主任兼管,设兼职员1名,成立安全卫生检查小组,各餐厅设安全责任人。

2、 安全应成为饮服中心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3、 饮服中心对全体职工坚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教育,使全体职工遵守社会公德,知法、懂法、守法,抵制违法行为。

4、 制定、健全各类安全制度,要使全体职工熟悉制度和遵守。

5、 以餐厅经理为责任人,经常教育职工,发动和依靠全体职工,落实防盗、防火、防毒、防破坏等防范措施,把做好安全当作食堂全体职工的生命线,坚决做好此项工作。

6、 各级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 下班前由餐厅经理或安全卫生值班员对水、电、煤、气、门彻底检查是否关闭,确实全部关闭方能下班。

8、 食堂工作日人员开油锅时绝对不能离岗,饭菜做完后立即关闭煤气、电、蒸汽开关,铁锅内要放清水。

9、 食堂内禁止使用灭鼠药,有毒、易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食堂厨房。

10、 财务保险箱一律不准放现金,夜间要专人值班,加强对食堂巡视,发现案情及时报后勤集团和保卫处。

11、 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教育,一定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检查。

12、 各餐厅经理、班组长每天要检查本餐厅的安全,并有记录。中心监督负责每月两次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处罚,难以解决的问题上报后勤集团。

13、 中心监督部每月把检查情况上报后勤集团,和对全体餐厅进行教育。

14、 对安全卫生工作取得突击成绩单位和个人(半年小结,一年总结)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单位和个人,甚至给学校安全或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奖惩办法按饮服中心规章制度办理)。

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

2020年12月修订

上一条:团体采购及配送协议书

下一条:上海大学饮服中心职工违纪违规惩处条例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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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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