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团体采购及配送协议书
甲方:上海大学
乙方:
上海大学所属后勤保障部总务办饮服中心专设生产采购科负责上海大学主副食品等的团体采购和集中配送任务。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为上海大学主副食品等供货的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供应商入围单位,将支持上海大学后勤餐饮保障工作,努力为上海大学提供质量保证、卫生安全、价格优惠的所需商品并及时配送到位。
甲、乙双方为共同做好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总务办饮服中心的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在互惠互利和保证高校师生需求的原则下,就采购及配送的具体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供货范围: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范围为: 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品种供货
二、 供货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供货价格:
按中标价格供货,不得擅自调价。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波动10%及以上,则双方协商调价。
四、 供货方式: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除直送甲方仓库情况外,乙方应如实填写好“送货单”并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学校或仓库)随“送货单”送货到位,送货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供货质量:
1、为保证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予以承诺,并递交《食品安全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必须按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质量标准和标识要求、运输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严格把关,不得将三无或问题商品进入流通渠道。
六、 资金结算:
1、每月25日左右为账目截止日,26-28日为对账日,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和金额核对无误后,乙方应于当月月底前出具发票,甲方凭票于次月15 -20日期间向乙方结清当月货款( 如有未了事宜情况除外)。
2、每逢我校寒假(1、2月份)和暑假(7、8月份)放假期间,分别于2
月和8月以两个月合并计算的办法结算。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权以随时、随地、随机的方式对乙方的经营资质、生产现场、生
产过程、仓储环境、运送车辆、供货品种、商品(产品)质量、供货价格及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抽检和考量,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作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应资格并按违约条款追索责任,直至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②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验收,有权拒收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符合产品包装要求、不符合产品运输要求的商品。由于乙方商品不符合要求被退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适时组织饮服三校区就供货企业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结果的优劣来确定供货企业的入围资格,综合评价为差的企业,将取消其为上海大学后勤饮服的团购配货资格。
④甲方应通过会议、网络等形式,如实向上大三校区介绍供货企业资质、规模、质量、价格、信誉等全面概况,以使三校区各餐厅对供货企业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增加企业的知名度。
⑤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学校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以便乙方及时作出相
应调整,以利增加企业的信誉度。
⑥甲方承诺,标书中所有的产品均由乙方提供。
⑦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一般为每月结账后的10天左右)。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生产和经营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供甲方影印并发布在甲方专用网站(供学校查阅)后退还乙方,复印件留甲方备存。资质证明如遇到期,乙方应及时办妥审证并交甲方备存。
②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须提供商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
③乙方应严格按约定的供货范围和品牌足量供货,如遇学校另有需求,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沟通,协商一致后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方式予以确认,不发生擅自超范围、超品种供货现象和冒牌顶替、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现象。
④乙方配送商品时,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相应的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同时标注外包装标识,并如实使用送货单,正确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及日期等。
⑤乙方在配送服务中,应保证运送车辆、装载箱框(桶)的整洁卫生,按
规定严格清洗消毒,禁止将商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以及有异味的物品混装,以防发生商品污染和安全卫生事故。
⑥乙方在配送服务中,应文明和规范操作,遵守收货方的有关规定,按收
货方验收人员要求卸货到位,及时与收货方验收人员做好验收和交接工作,严禁无人验收随地堆放了事现象的发生。在配送过程中如遇车辆、气候、路况等原因发生不正常情况需延误送货时间,应及时与收货方取得联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收货方的正常供应。
⑦做好每月一次的报价工作,部按时报价,甲方有权执行按相关规定。
八、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为保证商品质量实施随机抽查检测的费用以及甲、乙双方对商品质量产生争议所需的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为加强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的廉政建设,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甲方制定的《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总务办饮服中心关于团体采购及配送服务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处罚条款,签订廉洁协议,各自做到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九、 违约责任:
1、甲方将如约按时支付乙方货款,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时,甲方应每天按货款总额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毁约,毁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3、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同意甲方制定的《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总务办饮服中心关于团体采购及配送服务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关于乙方违约处理的所有条款,如乙方构成违约,同意按《规定》中对应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 协议的执行与终止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承诺,严格执行双方约定。协议执行期内,除不可抗
力和因严重违约被解约情况外,不得擅自单方终止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终止时,应提前30天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协议的执行。协议到期,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相关程序后续签新的协议。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产生争议,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为全面履行乙方义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 万元。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上大路99号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