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服中心关于大众菜肴及创新菜肴供应管理要求
为了进一步满足师生的就餐需求,中心在坚持食堂公益性保障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公益保障、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为了进一步规范供应,特规定如下:
一、社会餐厅大众菜肴窗口供应要求:
1)设立大众菜肴供应专窗;
2)供应单菜最高限价5元(含);
3)严格执行菜肴高、中、低价格3:4:3比例;
(高、中、低菜品价格区间为:0.5元-2.0元为低价、2.1元-3.5元为中价、3.6元-5.0元为高价)
4)公益八大件中菜品归入大众窗口供应;
5)以上要求两次检查不符合取消当月专项补贴。
二、自营餐厅创新菜窗口供应要求:
1)设立创新菜肴供应专窗;
2)每月供应6-8个创新品种;(需报分中心审定同意)
3)供应的品种、单价、特点在窗口公示;
4)每月供应菜品不得重复,全年供应10个月;
5)创新菜供应纳入360度量化考核范围。
饮服中心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