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转专业后,原专业所修学分是否被认可? Q: 转专业后,该如何选课? Q:我是一名研究生,选错课了怎么办? Q:我是一名研究生,如何办理研究生课程重修手续? Q:我是一名研究生,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怎么办? Q: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的成绩是怎么算的? Q:网上申请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Q: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到哪里去领? Q: 领取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需要出示什么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Q: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的答辩材料有哪些?注意些什么? Q: 我校是如何进行国际学生招生的? Q: 与中国学生相比,国际学生招生有什么特殊性? Q: 与中国学生相比,国际学生培养有什么特殊性? Q: 我还有其他国际学生问题,该找谁咨询?
Q: 转专业后,原专业所修学分是否被认可?
A: 转入的学院会对转专业学生以前所修学分进行确认,并告知以后需补修的课程。
Q: 转专业后,该如何选课?
A: 教务处会专门开通选课系统,便于转专业学生退改选课程。
Q:我是一名研究生,选错课了怎么办?
A: 如选错了课程或需调整培养计划的课程,应在准备调整的课程开课2周内,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增选、退选申请表》,经导师、所属学院签字(加盖公章),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409室)办理。
Q:我是一名研究生,如何办理研究生课程重修手续?
A: 研究生申请重修,须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报《上海大学研究生重修课程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在开课之前,到培养管理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409室)办理。
Q:我是一名研究生,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怎么办?
A: 研究生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办理缓考手续。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审核签字后,到培养管理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409室)办理。
Q: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的成绩是怎么算的?
A: (1)核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由阅读(网上教学)、视听说、写作三门课程组成,三门课各占一个学分,公共英语成绩核算方法为:
公共英语=(阅读+视听说汇总+写作汇总)/3
视听说汇总=(视听说+视听说2)/2
写作汇总=(写作+写作2)/2
(2)记分标准
获得免修资格研究生的公共英语成绩记为"免修",未获得免修资格研究生的公共英语成绩以百分制记分。
(3)考核标准
①公共英语按照对学位课的标准考核;
②视听说汇总、写作汇总、阅读三门课程成绩应高于60分,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Q:网上申请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A: 研究生网上申请答辩,可随时提交,研究生院随时受理。但必须在"所申请答辩日期"1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当天提交网上申请答辩者,系统将自动提示"必须至少在答辩前一天申请"。提前多日网上提交答辩申请者,研究生院审核时间通常在"学生网上所申请答辩日期"的前2天。
Q: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到哪里去领?
A: 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领取地点是:校本部行政楼409室或延长校区北大楼206室。
Q: 领取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需要出示什么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A: 领取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时需出示本人学生卡和以下材料:
(1)上海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份(打印出的申请表一定要具备条形码;学生本人签字、导师写明意见并签字、分管院长写明意见并签字、学院盖章);
(2)上海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课考核卡(专业学位学生没有学术研讨课,所以不需要学术研讨卡;参加学术研讨课至少30次,导师或学院教学秘书给出评语、成绩并签字盖章);
(3)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阅书(评阅书只针对博士研究生,专家评阅书一定是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申请领取,具备研究生院红章;5或7份评阅书须都回来后才能申请答辩);
(4)上海大学出版社回执单。
Q: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的答辩材料有哪些?注意些什么?
A: 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校本部行政楼409室或延长校区北大楼206室)领取答辩材料有:(1)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2份;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4)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份数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
注: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如果学生再需要更改答辩相关信息,需要出示书面说明,并由导师签字和学院盖章。
Q: 我校是如何进行国际学生招生的?
A: 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由国际交流学院具体负责,每年3月开始接受申请,5月开始分批次办理录取手续,8月下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开始接受新生入学注册。
Q: 与中国学生相比,国际学生招生有什么特殊性?
A: 目前我校国际学生招生采用申请制,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学生符合入学申请的条件(包括个人基本条件、学历基础、语言能力、学术能力)就可以提出入学申请,交由国际交流学院、相关专业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等联合审核,并择优录取。国际学生为计划外招生,不受学院招生名额限制。
Q: 与中国学生相比,国际学生培养有什么特殊性?
A: 国际学生培养经费是单独计算,由学校统一拨款到各专业学院,标准为一名本科生每年5000-6000元,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分别为本科生的2倍和3倍,艺术类和英语授课项目另增25%。国际学生为自筹经费学习,不享受研究生津贴政策。国际学生培养标准与中国学生保持一致。
Q: 我还有其他国际学生问题,该找谁咨询?
A: 国际交流学院随时欢迎来电来信垂询,具体请联系:
招生与项目开发办公室(延长校区国际交流学院三楼)
黄浩,56331820,13916607415,huanghao@staff.shu.edu.cn
曹书阳,56331839,13564642099,caoshuyang11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