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科职责

创建时间:  2009/09/01  颜文斐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和各类申请报告,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和开、竣工有关工作,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和日常管理,协助校财务处、审计处及投资监理、工程审价单位对项目投资予以全过程控制。

一、工程前期管理

1、编制基建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设计任务书。

2、参与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3、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申报文件的编制。

4、组织立项申请报告的评估与咨询。

5、落实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用地及人防、卫生、环保、交警、消防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征询工作。

6、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图及人防、卫生、环保、交警、消防、防雷、墙体办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

7、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及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

标管理和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报批工作。

8、组织、协调、参与报建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

9、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内部邀请招标与甲供材料设备招标。

10、协调、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11、负责办理竣工备案制验收的工程测绘、环境测试、规划、卫生、噪声、人防、环保、绿化、交警、消防、防雷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单项验收。

二、合同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和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推荐使用标准文本合同。

2、负责各类合同的流转、审批、签订、登记、存档。

3、严格监督合同履约执行情况。

三、投资管理

1、依据批准投资落实资金申请。

2、参与编制、审核工程扩初概算和预算,严格控制概算和预算投资。

3、严格控制合同价格变动,及时编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上报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审定。

4、严格按合同价格及付款条款办理付款。

5、认真复核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型号,避免因数量或型号统计遗漏造成价款误差。

6、严格控制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材料设备更改需上报处领导并组织专人讨论并签字认定。

7、依据招标文件、投标竞标报价、合同价款及材料设备认定价格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搞好工程竣工审价工作。

四、档案、资料管理

1、负责基建项目各类统计报表。

2、负责全校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的编制汇总。

3、负责基建项目各类图纸发放、来往文件公函归档登记。

4、负责竣工备案制有关工程资料验收、移交及归档工作。

上一条:基建处职责

下一条:施工科职责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