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工程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保证基建工程顺利进行,特拟定建设工程费用支付审批办法如下:
一、甲方费用
1、前期立项评估、规划评审、环保、人防及交警、绿化审批、施工请照、审图等工程前期阶段的费用支付。由职能部门填写工程合同、用款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2、工程加班、办公劳防用品、车辆使用、工作差旅及对外协作等工程管理费用的支付,由职能部门相关经办人员、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3、勘察钻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投资监理等按规定需进行招标的项目费用支付,由职能部门填写工程合同、用款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科室、处长签字批准(分阶段付款按合同条款执行)。
二、工程费用
1、主体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等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首笔费用支付,由职能部门填写工程合同、用款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2、主体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等进度款的费用支付,凭施工单位工程量月报表,经工程监理、项目部及投资监理审核并出具付款建议书,经相关人员、职能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三、甲供设备、材料费用
1、按规定需进行招标的首笔费用支付,由职能部门填写工程合同、用款审批表,经相关人员、职能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2、按合同条款分阶段供货的进度款的费用支付,凭项目部填写收料明细单,施工单位签收出库明细单及供货单位送货清单,经相关人员、职能科室、处长签字批准。
四、重要说明
1、东区工程的各项费用支付,除一、2条款外,应先报请东区工程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审批后,再报主管校长审批。
2、以上各项付款最终应提交校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