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创建时间:  2019/10/31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2018-2019学年度上海大学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本报告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2019 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9〕3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由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规定,积极推进《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原上海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框架内,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学校主要领导主抓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协调信息公开内容支持与技术支持。学校着力完善校长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信息办负责技术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处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同时,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另一方面,定期召开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会,交流研讨信息公开工作,并主动与兄弟院校开展学习交流,就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交流经验,在"规定动作"之余,积极探索"自选动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上大内〔2010〕167号,以下简称《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充分发挥上海大学信息(政务)公开网的主阵地作用,并借助学校主页、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乐乎论坛等平台,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上海大学官方网站主页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共2226篇(条)。上海大学新闻网信息浏览量为891376人次,上海大学官方网站首页信息浏览量为7466713人次。上海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共1510条。《上海大学》报共出版报纸30期。上海大学官微共发布推文254篇,累计浏览量为1772179人次。宣传栏共出33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充分发挥上海大学信息(政务)公开网(http://www.xxgk.shu.edu.cn/)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学校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通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此外,学校还通过每日信息、乐乎论坛、信息简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宣传栏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学校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把学校出台的重大举措和学校的新进展、新经验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目前,共设置了学校概况、重大改革决策、教学管理等十五个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学校各项工作,着重加强了对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及学校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此外,就关注度较高的招生政策、人事制度、学生管理、财务制度、就业管理、后勤保障等事项,各部门(学院)网站开辟"热点专题"、"便民服务"等专栏提供办事流程、规章制度和表格下载,并针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提供规范的便民问答。此外,还开辟了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在线服务,及时受理咨询及信访事项,并在网上提供受理情况的回复,所有网上信访事项均能在信访规定时限内答复。
(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
1.大事公开。让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充分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学校举措及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公众,正确引导舆论。
2.特色公开。在"规定动作"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选动作"。通过《每日信息》、《工作简报》、《 "课堂教学秩序与质量"专项信息通报》等主动向广大师生、公众公布相关信息。其中《每日信息》每天一期,让全校各二级单位师生知道校领导每天的工作信息、关注的重点工作,让全校师生主动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谋划好各自工作,共同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
3.财务管理公开。主动公开学校教育收费、科研经费、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及经费使用情况,让教职工参与财务管理和监督,使学校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同时,学校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学生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4.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络渠道,主动公开招生章程、计划及科目等考试信息,以及录取原则、合格名单和录取分数线,做到所有的招生原则都有据可查,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5.干部人事公开。主动公开职工双向选聘、中层干部的选拔、新进教师资格审查等信息,并通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组织说课评课等,让教职工参与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6.基建、维修及招标中标信息公开。重大建设、维修工程及基建项目全部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投标。
7.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公开。如招生就业、职称评聘、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8—2019学年度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的整合与优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对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不断积累和改革工作方法,但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和网站建设,争取将信息公开网进行升级换代,更加突出信息公开的便捷性、规范性和互动性。
(二)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网络媒体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大学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xxgk.shu.edu.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1-66132222)。
特此报告
                                                                                                             上  海  大  学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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