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校事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理顺管理职能,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二、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
三、撤销宣传制作中心,校报编辑部变更为党委宣传部的内设机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仍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四、学科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发展规划处,原学科建设办公室重点学科建设职能分别划归科学技术处和人文社会科学处。
五、对外联络与发展处更名为对外联络处,校董事会秘书处职能划归对外联络处。成立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与对外联络处合署办公。
六、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变更为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内设科室。
调整后的内设机构设置自2014年5月19日起执行,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细化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4年6月17日